個人所得改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后,為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與其年度應納接近,同時便于扣繳義務人順利適應稅制轉(zhuǎn)換,對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采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
這種方法,匯算清繳時補退人數(shù)最少、規(guī)模最小。
更少占用資金,從時間成本上看會額外獲利。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額-累計已預扣預繳額
累計預扣預繳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